45. 申請校車駕駛許可需要滿足那些條件?
答:校車安全運行關系學生上下學安全,社會影響大,校車駕駛人需要具備更高的安全駕駛意識、技能。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123號令規定,申請校車駕駛資格應具備6項條件:一是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二是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三是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四是無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一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五是無犯罪記錄;六是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需要提醒的是,凡是年齡條件不符合要求、有記滿12分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校車駕駛資格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格。
46. 如何申請校車駕駛資格?
答: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可以向所在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4項申請材料: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駕駛證;(三)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四)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公安交管部門將在5日內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對符合條件的,將在申請人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及相應的車型。
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校車駕駛資格許可程序如下:
47.公安機關對校車駕駛人有哪些嚴格管理措施?
答:第一,規定校車駕駛人要每年參加審驗教育。作為校車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審驗時,應當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第二,公安機關負責對校車駕駛人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實施監督,每月將校車駕駛人違法、事故信息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以督促校車駕駛人及時處理違法和事故。第三,對不符規定條件的校車駕駛人,或者校車駕駛人提出注銷申請的,公安機關將注銷其校車駕駛資格許可。第四,校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被依法處罰或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由公安交管部門取消校車駕駛資格,并在駕駛證上簽注。
48. 如何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答:按照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申請校車使用許可,應當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在征求公安交管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意見后,提出審查意見,報人民政府決定是否發放。對于人民政府決定發放校車使用許可的,公安交管部門將發放校車標牌。
按照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校車許可程序如下:
需要說明的是,在向政府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前,專用校車或者非專用校車均必須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注冊登記,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核發機動車牌證。取得機動車牌證僅是車輛合法上路行駛的憑證,沒有領取校車標牌的車輛不得用于接送幼兒或義務教育學生上下學。
49. 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和標牌時是否需要交驗機動車?
答:在申請校車使用許可時,應當向公安交管部門交驗機動車;在取得許可后領取校車標牌時,不需要交驗機動車。按照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公安部124號令,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后,教育行政部門將在3日內征求公安交管部門。公安交管部門收到教育行政部門送來的征求意見材料后,將在一日內通知申請人交驗機動車。在查驗機動車時,將審查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衛星定位裝置以及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對專用校車,還要審查校車外觀標識。同時,還將審核校車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以及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行駛證、校車駕駛人資格等證明憑證。